非法拘禁,低价购买公司债权,转移设备,掏空公司,狡猾的犯罪分子步步设下陷阱,只为将公司资产据为己有,一切却躲不过办案检察官敏锐的双眼。
近日,伍家岗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拨开层层迷雾挖出侵吞公司巨额资产“蛀虫”的典型案例。
历时五年的精心骗局
宜昌景晨光电科技公司(公司名称为化名,以下简称“景晨公司”),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市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国内显示产业的重要企业之一。然而,2017年,公司因为积欠上千万的债权债务纠纷却濒临破产。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面临极大的风险,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公司幕后的黑手盯上了。他连续多次被泄露行踪,被围堵非法索债,李某夫妇被逼离开宜昌,放弃对景晨公司的直接管理。临行前,李某口头委托公司高管张某某等人组成景晨公司事务处理小组,管理债务处理工作。李某夫妇这一走,公司在短短五年间走向破产。
一份举报牵出幕后黑手
“张某某通过虚假债权侵占公司资产,请求党和政府为企业伸冤。”2021年2月,一份来自省扫黑办的线索材料交办至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景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及其妻子来信反映,该公司高层张某某利用管理、处理债务的职务便利套取资产1000多万元!
接到省扫黑办交办的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举报线索,检方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举报材料。
然而,仅凭举报材料中的一份12万元购买景晨公司130万元债权合同,要查清张某某职务侵占10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办案难度堪称“地狱级”。
经过连续加班加点工作,检方发现张某某于2020年8月30日从景晨公司的关联公司南宣公司(公司名称为化名)转走了130万元资金,而他购买12万元债权的时间是9月5日,显然购买债权的目的是侵吞130万元。
为准确定性,检方分析研究后认为,应当以职务侵占为取证方向,迅速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张某某购买债权是否系李某授意、景晨事务处理小组职权划分、小组其他成员是否知情、协议签订过程等焦点收集证据。
在引导侦查的同时,检方深入景晨、强发公司(公司名称为化名)等案发企业走访、查看案发现场,向举报人核实,收集证人证言,调取书证等,积极有效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完善相关证据,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形成合力。面对张某某“根据李某授权帮助处理公司债务”的辩解,检方认真查看景晨公司的债务情况、询问景晨公司财务人员、调查130万元债权资金的去向。
经过调查,130万元资金从南宣公司最终流向了强发公司,强发公司的法人就是张某某的哥哥。一个有计划转走公司资金,再据为己有的犯罪过程完整呈现。
抓住焦点深挖细查
公安机关将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130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在仔细审查在案事实及证据的同时,注重穿透审查,从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证据综合分析,发现张某某还有类似行为,通过低价购买景晨公司债权,虚构还款协议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占有景晨公司财物的“套路”,一步步挖空景晨公司。
针对这一疑点,检方引导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调取涉及景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民事执行案件的20余本卷宗材料,取得张某某伪造的7家公司还款协议这一关键书证。同时,检方陆续发出3份《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列明详细侦查提纲40余条,围绕张某某低价购买债权的资金来源、7家被执行公司与景晨公司的关系等引导收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
公安机关据此查清张某某伪造还款协议,采取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裁定,通过执行措施侵占7家公司资金62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检方还查清张某某故意泄露李某夫妇行踪,诱使黑恶势力以及债务人围堵李某夫妇,逼迫他们离开宜昌,进而攫取公司管理权力。李某离开公司,张某某进一步侵占景晨公司价值602万元的设备、价值236万元的生产原材料和产品。
在检方的细致审查和紧密协作下,该案的侦查卷宗由最初移送的1册增加至14册。检方迅速作出了逮捕决定,一个月内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张某某一审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来源:三峡晚报)